專家觀點
聊聊證投顧這事業
- 小老闆聊商業萬象
展新投顧是證券投資顧問事業,屬於特許行業,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申請設立經核准後成立。在主管機關管轄的範圍內,通常會把依此法令設立的投信公司和投顧公司簡通稱為投信投顧業。
因為簡稱,所以很容易會產生混淆,在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有一項為投資顧問業 I102010,這種營業項目並非特許行業,所以若有一家神準投資顧問公司,就非由主管機關所管轄,就只是一般公司。要加上證券兩個字,營業項目為證券投資顧問業 H304011,才是正牌的證券投資顧問公司,所有的營業行為都有金融法規嚴謹規範。我們在行內更專業的術語是,證投顧公司,以區隔一般投顧公司,但這對一般大眾真的太難理解,所以詐騙才會層出不窮。
台灣目前核准設立專營的證券投顧事業共有86家,在現行法令架構下,通常有兩大類常見的營業模式。
台股投顧老師
與客戶簽訂證券投資顧問合約,客戶支付報酬,由證投顧公司提供有價證券的投資建議,是證投顧公司設立的最基本也最顯而易見的營業模式。台灣所有的金融產品發展最早都是從台股市場開始,在2000年萬點時候,證券商提供下單平台,證投信公司發行台股基金,證投顧公司一堆老師在電視台招攬會員客戶,各類金融服務公司都風生水起,早年法令尚未完備之前,投顧老師有如過江之鯽,也無須證券分析師執照,只要一張嘴皮,就能拐到一缸子會員,感覺就是第一代的電視購物,會員優惠方案,只剩最後十組,趕緊撥打下面電話。
當然現在各種廣告行為規範越來越為嚴謹,監理體系也越來越完整,有張證券分析師執照起碼也規範了一定的專業水準,所以品質當然是比20年前高了許多,至於是不是真的準,那就是大家體驗不同了。另一點很常在媒體上看到,經查OOO以Line群組私下收費招攬會員,涉嫌非法經營投顧,經蒐集相關事證後,以違反投信投顧法起訴的類似新聞,這就是有牌投顧和沒牌投顧的分野,投資人自然可以心甘情願地付錢給某投資顧問請他推薦明牌,但若那人是未有牌照的,就是所謂的非法投顧了。現在投資人都很精,有時候明知你非法,反正有準沒事,不準害老子賠錢就把過去所有往來事證併送檢舉。
銷售境外基金
2005年上路的總代理人制度,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,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可委託台灣合規的事業擔任總代理人,故早期許多證投顧公司都是由境外基金公司直接申請設立,以作為台灣的總代理人,負責引進自家的境外基金在台銷售,大概念就是總代理人批貨進來,再透過銀行來分銷。由於台灣投資人很早就被教育共同基金是最適合投資的入門產品,而且又特別熱愛境外基金,感覺是舶來品,所以當年很早進台灣的境外基金公司也是掀起一波掏金熱,發現只要來台設點似乎隨便都有銷量。因為實在賣太好了,主管機關覺得完全無助於台灣資產管理業本土實力的培養,所以各種道德勸說,引導外商投顧轉型為投信,漸漸的十多年發展下來,純粹經營總代理人業務的外商投顧也已寥寥無幾了。
當然現在還有一些新形態的證投顧公司,如提供機器人理財服務,但大宗仍是上述兩類營業項目。本土資本的台股投顧和外商資本的總代理投顧,應可想像是完全截然不同的商業模式,一個是收會員,一個是經銷批貨,都各有風華。說到這兒,您一定很好奇,展新投顧主要是經營哪種項目? Well,暫時都不是耶。當年申設的時候,還被長官面試問說,營業計劃書看起來沒有一定要投顧牌啊,是不是就別申請了😅。一開始就沒要當台股老師,也暫時沒打算註冊境外基金來銷售,完全就是一種另類投顧,邊緣人自己在角落畫沙那種。
不知不覺地,在角落畫沙快三年了,也不想再繼續邊緣了,下一階段,來準備變成正常一點的證投顧好了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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